據臺媒報道 臺灣綠黨所提的公投案經(jīng)“中選會(huì )”要求補正,綠黨秘書(shū)長(cháng)張竹芩今天說(shuō),因為公投案不能“修憲”,綠黨采取其他作法,在“立法院職權行使法”中增訂“立委”應在2022年5月20日前將“憲法”增修條文前言的“國家統一前之需要”改為“國家現階段之需要”。
綠黨秘書(shū)長(cháng)張竹芩所提,要求“立委”審議通過(guò)“憲法增修條文修正案”,將前言“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”刪除公投案,經(jīng)“中選會(huì )”決議需補正。綠黨今天在“立法院”召開(kāi)公投補正記者會(huì )。
張竹芩表示,綠黨希望將“憲法”增修條文中的“國家統一前之需要”改為“國家現階段之需要”,但因公投不能提“修憲”案,于是采取創(chuàng )新作法,以公投在“立法院”職權行使法中,增列第10屆“立委”應在2022年5月20日前通過(guò)上述“修憲案”的方式來(lái)進(jìn)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