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工不同酬!臺灣女性每年要比男性多工作54天才有相同薪水
男女同工不同酬現象在世界各國和地區幾乎都存在,臺灣也不例外。臺當局“勞動(dòng)部”14日公布2019年同酬日是2月23日,也就是說(shuō),臺灣女性每年要比男性多工作54天,才能賺到和男性工作同樣的年薪。
據報道,臺灣同酬日是依據臺“行政院主計總處”“受雇員工薪資調查”,以當年兩性平均時(shí)薪差距計算來(lái)年1月1日起女性需增加的工作日數,2018年女性平均時(shí)薪283元(新臺幣,下同),是男性332元的85.4%,兩性薪資差距為14.6%。換句話(huà)說(shuō),女性需要比男性多工作54天,才能讓整年總薪資相同。
據“勞動(dòng)部”統計處調查顯示,近10年臺灣地區兩性平均時(shí)薪差距由2008年18.6%下降至2018年14.6%。換言之,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數從原先的69天減少至54天,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縮小4.0個(gè)百分點(diǎn)、減少15天。此外,“勞動(dòng)部”去年公布的男女同酬日是2月21日,“勞動(dòng)部”統計處長(cháng)羅怡玲對此表示,這份數據是依據臺“行政院主計總處”資料,為配合主計總處“受雇員工薪資調查”統計基準校正,連帶配合修正歷年兩性薪資差距及同酬日,因此去年同酬日更改成2月23日,與今年是同一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