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夏經(jīng)緯網(wǎng)11月9日訊:據香港“中通社”報道,臺灣藝人炎亞綸涉性侵未成年人并偷拍視頻,臺北檢方8日偵結該案,針對炎亞綸涉嫌“妨害性自主”部分不起訴,依“意圖散布、持有未成年人性影像”等兩罪起訴,炎亞綸恐面臨最高10年徒刑。
據臺媒報道,臺灣網(wǎng)紅“耀樂(lè )”今年6月于網(wǎng)絡(luò )指控,未成年時(shí)與炎亞綸交往,但遭炎亞綸性侵、偷拍私密視頻,視頻最后向外流傳。
臺北檢方8日偵結全案指出,認定炎亞綸未違反被害人意愿,但持手機拍攝與未成年性行為的視頻后仍無(wú)故持有,并傳送給2名網(wǎng)友,依“制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”(即拍攝性行為視頻)、“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”起訴,兩罪應分論并罰。而上述兩罪均可處6個(gè)月以上,5年以下有期徒刑,因此炎亞綸恐面臨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