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臺灣“中時(shí)新聞網(wǎng)”報道 臺北地檢署偵辦“立委”集體貪瀆案,“立委”蘇震清、廖國棟、陳超明、趙正宇及前“立委”徐永明等12人遭起訴,全案移審臺北地院。因為現在“立院”開(kāi)議,這幾位涉賄“立委”是否將繼續收押引發(fā)外界討論,對此,前“立委”沈富雄認為,如果不收押,他們恐怕會(huì )棄保潛逃。
沈富雄在政論節目中表示,整個(gè)“立院”113個(gè)“立委”,有4個(gè)人犯罪,這是很丟臉的一件事,而且除了民進(jìn)黨的蘇震清貪了2千多萬(wàn)元(新臺幣)以外,其他都只拿了“小錢(qián)”,這是“非常丟臉”的一件事,因為這就代表這些“立委”除了當委員以外,做其他事情賺錢(qián)的能力是非常不好的,“連這點(diǎn)小錢(qián)都要貪!”
所以沈富雄認為,這群“立委”如果不續押,未來(lái)棄保潛逃的機會(huì )是相當大的,目前為止臺灣犯罪潛逃到大陸的“立委”非常多,而且還有很多人在那邊待到終老,還不回來(lái)!所以沈富雄表示,這幾位涉貪“立委”不能夠隨便讓他們保釋出來(lái),如果不續押,檢方的防逃機制應該要準備好,不能讓他們隨便跑掉!